经个人申请,班级评议小组推荐,学院初审,学校复审,根据《沈阳农业大学“凡舟助学金”评定办法》(沈农大学生【2019】8号),拟推荐2024年凡舟助学金获评对象,名单见附件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—31日。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。地址:服务中心裙楼115。
联系人:袁老师,联系电话:024884872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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